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 平能 公告编号:2021-07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者“平庄能源”)
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211956 号《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上市公司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956 号)之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上市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批准及获得批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