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23-045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情况的公告
嘉兴聚力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嘉兴聚力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力基金”)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股3,800,95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7,602,90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聚力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大宗交易 2023-2-9 12.06 4,067,000 1.0700%
聚力基金
集中竞价 2023-2-27 12.03 205,000 0.0539%
集中竞价 2023-2-28 12.21 3,595,900 0.9461%
合计 7,867,900 2.0700%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股情况 减持后持股情况
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聚力基金 无限售条件 23,070,668 6.0697% 15,202,768 3.9997%
股份
合计 23,070,668 6.0697% 15,202,768 3.999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聚力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聚力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聚力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
四、备查文件
《嘉兴聚力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