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22—022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19 日,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2,693.97 万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37.65 万元,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 613.76 万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643.08 万元。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数以母公司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确定。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
情况下,公司拟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0,192,37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约为 5,702.89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充分考虑了 2021 年经营状况及未来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
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而做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