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19—114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9年9月29日,公司在公司官网(http://:www.gsgczx.cn)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9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证券部及人力资
源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巨
潮资讯网站(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10 月 18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于 2019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4、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41 人调整为790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1083.947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57.05 万股。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权益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柳雷 董事、董事会秘书 3 0.26% 0.008%
赵登峰 财务总监 3 0.26% 0.008%
管理人员和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77.9473 94.47% 2.834%
(788 人)
预留 57.05 5.00% 0.150%
合计(790 人) 1140.9973 100.00% 3.000%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
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
予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调整符合 《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 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等确定事项和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