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股票代码:000778 公告编号:2013-05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9个探矿权区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本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简称
“项目管理中心”)合作,共同出资对5个合作区块进行勘查,以及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方式所获得的4个预查区域,均为勘查探矿,属探矿权,
区域内矿产储量尚不能确定;
2、本次出资进行的勘查探矿属风险勘探,需经过规定的勘查作业并形成详查报告方
可确定区域内矿产资源储量是否具备开采条件等,因此未来能否形成矿山生产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3、本公司所属涉及本次合作方不具备矿业权勘探资质,将聘请具有地质勘探资质公
司进行勘查;
4、本次勘查区域内的探矿权除4个预查区域以挂牌出让方式获得需支付权属价款
355万元外,不涉及其他的无形资产或特许经营权;
5、本次所获矿业权为探矿权,勘查矿种为铁铜多金属矿,不属于特定矿种,尚未到
进行办理采矿权、矿山设计、矿山建设等阶段。若形成详查报告并显示具备开采价值后,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申请办理进行生产相关的报批手续。
6、本次所涉及探矿权处于矿产资源勘查阶段,存在资源储量不确定以及矿产资源勘
查失败的风险。若后续形成详查报告并显示具备开采价值,尚需要申请立项、建设、开
采、销售等诸多环节,存在无法预料的风险,如无法获取采矿证的行政审批风险、无法
获取相配套生产经营所需证照的行政审批风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较大的风险、安全生
产风险等。
一、交易概述
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兴铸管兆融新
疆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兆融矿业”,本公司对其的持股比例为72%)于近日与项目管理
中心签订了《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议定由项目中心和兆融矿业共同出资对国家358
2
项目阿吾拉勒矿集区内5个合作区块进行合作勘查,面积共计136.37km。
双方约定:合作区的探矿权人为项目管理中心,投资权益比例为:项目管理中心占
51%,兆融矿业占49%,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按上述比例分享合作勘查的成果和收
益。如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地,由兆融矿业优先进行下一步的勘查开发工作,探矿
权转让给兆融矿业。
另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简称“铸管新疆”,本公司对其
的持股比例为67%)的下属子公司新兴铸管巴州兆融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巴州兆融”,
铸管新疆持有其72%股权,自然人吴全涛持有其28%股权)于2013年1月29日以底价
355万元与挂牌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预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
2
确认书》。涉及4个预查探矿权,面积共计89.27km。
以上9个探矿权区块均位于西天山阿吾拉勒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区内,新疆“358”
项目重点勘查区内,是2011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首批设立的47片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整
装勘查区之一,西天山阿吾拉勒铜、铁成矿带矿集区是新疆重要的矿集区,区内铁矿床
众多,成因类型多,成矿与石炭纪火山岩关系密切,成矿条件优越。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
2、企业性质: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3、住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2号;
4、法定代表人:胡健卫;
5、设立时间:2008年9月;
6、经营范围(职责):受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委托,承担自治区地质勘查基
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7、与本公司关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2
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和新兴铸管兆融新疆矿业有限公司
2、双方合作区
2
5个合作区块面积共计136.37km。
3、合作勘查期限
3.1在本合同中,合作勘查期限是指针对合作区合作勘查的期限。合作勘查期限从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普查工作完成终止(除非依据合同第9.1条约定提前终止)。
3.2双方同意,在合作勘查期间,合作项目的任何勘查技术方案(包括方案变更)
和勘查成果报告的审查和批准,均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实施,并由自治
区国土资源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批准。评审委员会应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选聘行业
内具有较高勘查专业水平和公正职业道德的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
3.3双方同意,对合作区的合作投资勘查期限视勘查进展和勘查成果由项目管理中
心按下列规定确定:
3.3.1经过上个勘查阶段的勘查,如果项目管理中心确认取得勘查成果、达到上一
个勘查阶段预期目的、有进一步投资勘查必要的,双方应按规定继续追加勘查投资,直
至合作区的勘查工作程度达到普查工作程度,方可认定合作勘查期限届满。
3.3.2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