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权益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等情况
1.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6月末公司总股本384,471,5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股利7,689,431.8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的会计报告期分配。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4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到的88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1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84,471,593股变更为383,417,593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 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417,59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 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
除权除息日:2024年11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珠江路5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倩倩
咨询电话:0512-66672245
传真电话:0512-67526983
邮政编码:21501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3、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