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2020 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至2021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13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彭新英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07,229,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6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06,985,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3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2%。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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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7,022,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8%;
反对票代表股份 20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7,022,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8%;
反对票代表股份 20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7,022,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8%;
反对票代表股份 20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7,022,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8%;
反对票代表股份 20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关于2020 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7,022,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8%;
反对票代表股份 20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公司“2020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7,022,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8%;
反对票代表股份 20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44,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92%;
反对 2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0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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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35,753,819 股)及中核苏州阀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8,715,360股)回避表决。参加本次会议并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彭新英(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21 股)、柳建培(持有本公司股份 90,000股)作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
同意票代表股份 2,344,2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792%;
反对票代表股份 20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08%;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44,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92%;
反对 2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0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7,022,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8%;
反对票代表股份 20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44,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92%;
反对 2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0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7,022,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8%;
反对票代表股份 20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44,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92%;
反对 2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0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10.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伟、林昕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议案表决及计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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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2020年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2020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