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5 月 19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18.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55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91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核科技”)于 2021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27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编号:2021-001)。
3、结合对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审意见的回复,以及公司人事调动情况,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激励总量、激励对象人数、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等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1 年 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10 日,
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9)。
5、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6、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5月6日
2、首次授予数量:318.00万股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91名
4、首次授予价格:7.5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具体明细见下表: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股) 票总量比例 比例
彭新英 董事长 11 3.161% 0.029%
柳建培 副总经理 9 2.586% 0.023%
蒋琦 副总经理 9 2.586% 0.023%
龙云飞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6.5 1.868% 0.017%
中层管理、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82.5 81.178% 0.737%
及其他人员(合计 87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91 人) 318 91.379% 0.829%
预留部分 30 8.621% 0.078%
合计 348 100.00% 0.908%
注:1. 激励对象龙云飞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 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及预留的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3%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的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3%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的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4%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关于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9人调整为91人;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82.50万股调整为34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352.50万股调整为318.0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21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相关内容一致。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
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 年 5月 8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资金验
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20014号):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5月6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彭新英、蒋琦等9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权认购款合计24,009,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18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0,829,000.00元。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83,417,593.00元,股本人民币383,417,593.00元,其中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213,009,774.00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10A10016号验资报告审验;注册资本及股本170,407,819.00元系中核科技2013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形成,未经审验。截至2021年5月6日止,贵公司本次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金额为人民币386,597,593.00元,股本人民币386,597,593.00元。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6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19日。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