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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广发证券: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40 楼 4008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和张闯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 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24 年中期报告(H 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二、审议关于《广发证券 2024 年半度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审议关于《广发证券 2024 年半年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四、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十、审议关于《广发证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以公司现有股本 7,621,087,664 股扣除已回购 A 股股份 15,242,153 股后的
7,605,845,511 股为基数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 760,584,551.10 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 30,373,645,271.88 元转入下一期间。本次现金分红占 2024 年 1-6 月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17.44%。

  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 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并操作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授权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

  1.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2.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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