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2 广发 Y1 债券代码:149967 债券简称:23 广发 Y1 债券代码:148192
债券简称:22 广发 Y2 债券代码:148004 债券简称:23 广发 Y2 债券代码:148253
债券简称:22 广发 Y3 债券代码:148016 债券简称:23 广发 04 债券代码:148270
债券简称:22 广发 01 债券代码:149989 债券简称:23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271
债券简称:22 广发 02 债券代码:149990 债券简称:23 广发 Y3 债券代码:148286
债券简称:22 广发 03 债券代码:149991 债券简称:23 广发 Y4 债券代码:148309
债券简称:22 广发 04 债券代码:148009 债券简称:23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8376
债券简称:22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010 债券简称:23 广发 09 债券代码:148484
债券简称:22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8011 债券简称:24 广发 01 债券代码:148583
债券简称:22 广发 07 债券代码:148026 债券简称:24 广发 02 债券代码:148584
债券简称:22 广发 08 债券代码:148027 债券简称:24 广发 03 债券代码:148585
债券简称:22 广发 09 债券代码:148028 债券简称:24 广发 Y1 债券代码:148591
债券简称:22 广发 10 债券代码:148041 债券简称:24 广发 04 债券代码:148603
债券简称:22 广发 11 债券代码:148066 债券简称:24 广发 05 债券代码:148604
债券简称:22 广发 12 债券代码:148067 债券简称:24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8711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
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2024 年 5 月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发行人”或“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广发 Y1”,债券代码:149967)、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2 广发 Y2”,债券代码:148004)、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2 广发 Y3”,债券代码:148016)、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广发 01”,债券代码:149989)、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02”,债券代码:149990)、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三) (债券简称“22广发03”,债券代码:149991)、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广发 04”,债券代码:148009)、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05”,债券代码:148010)、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三)(债券简称“22 广发 06”,债券代码:148011)、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广发 07”,债券代码:148026)、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品种二) (债券简称“22广发08”,债券代码:148027)、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三)(债券简称“22 广发 09”,债券代码:148028)、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2 广发
10”,债券代码:148041)、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广发 11”,债券代码:148066)、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12”,债券代码:148067)、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1”,债券代码:148192)、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2”,债券代码:148253)、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广发 04”,债券代码:148270)、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广发 05”,债券代码:148271)、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3”,债券代码:148286)、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Y4”,债券代码:148309)、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06”,债券代码:148376)、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09”,债券代码:148484)、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广发 01”,债券代码:148583)、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 广发 02”,债券代码:148584)、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债券简称“24 广发 03”,债券代码:148585)、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广发 Y1”,债
券代码:148591)、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广发 04”,债券代码:148603)、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广发 05”,债券代码:148604)及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4 广发 06”,债券代码:14871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
2024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秦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委任秦力先生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沟通的授权代表。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
2024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尹中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尹中兴先生正式履行上述职务尚需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秘书任职资格的豁免。在尹中兴先生正式履行上述职务之前,指定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徐佑军先生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三、风险提示
东方投行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东方投行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