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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广发证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5
              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40 楼 4008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董事共同提议召开本次会议,并推举董事林传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担任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由林传辉先生、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和秦力先生五名董事组成;

    提名委员会由张闯先生、黎文靖先生、王大树先生、林传辉先生和孙晓燕女士五名董事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大树先生、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孙晓燕女士和肖雪生先生五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黎文靖先生、梁硕玲女士和张闯先生三名董事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林传辉先生、张闯先生、王大树先生、秦力先生和孙晓燕
女士五名董事组成。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根据上述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当选委员选举张闯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王大树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黎文靖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上述委员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做出决议同意该事项。
    同意选举林传辉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林传辉先生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做出决议同意该事项。
    同意聘任秦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同意委任秦力先生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沟通的授权代表。

    秦力先生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做出决议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做出决议同意对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同意:

    (1)聘任孙晓燕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聘任肖雪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肖雪生先生正式履行上述职务尚需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聘任欧阳西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聘任张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5)聘任易阳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6)聘任辛治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7)聘任李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8)聘任徐佑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9)聘任胡金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胡金泉先生正式履行上述职务尚需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10)聘任吴顺虎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11)聘任崔舟航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12)聘任尹中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尹中兴先生正式履行上述职务尚需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秘书任职资格的豁免。在尹中兴先生正式履行上述职务之前,指定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徐佑军先生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传辉,男,1964 年 2 月生。林传辉先生自 2020 年 12 月起获委任为本公
司总经理,自 2021 年 1 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21 年 7 月起获委任
为本公司董事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5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历任中央
党校科研办公室干部、组织局副处级调研员;1995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0 月历任
本公司投资银行部北京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上海业务总部总经
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广发基金(筹)
总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曾任广发基金总经理、副董事长,其间曾
兼任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席;2021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兼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长;自 2021 年 12 月
起兼任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传辉先生于 1985 年 7 月取得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林传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秀林,男,1953 年 3 月生。李秀林先生自 2014 年 5 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
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自 2000 年 2 月起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23,原名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70 年 2 月至 1972 年 6 月为吉林省敦化市大山
公社知青;1972 年 6 月至 1982 年 8 月任吉林省延边敦化鹿场医生;1982 年 8 月
至 1987 年 12 月任延边敖东制药厂厂长、工程师;1987 年 12 月至 1993 年 2 月

任延边州敦化鹿场场长;1993 年 2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1998 年 10 月更名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秀林先生于 1992 年 6 月取得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学本科
学历证书,于 2000 年 2 月至 2000 年 6 月修毕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 28 期工
商管理培训课程。李秀林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尚书志,男,1952 年 10 月生。尚书志先生自 2001 年 7 月起获委任为本公
司非执行董事。尚书志先生自 1993 年 8 月起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39,原名辽宁成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7 年 12 月至 1991 年 2 月任辽宁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副总经理;1991 年 2 月至 1993 年 7 月历任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副经理
并负责营运工作、总经理;199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于 1977 年 8 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分别
于 1993 年 9 月及 1994 年 12 月自辽宁省人事厅(现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及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于 2005 年 6 月取得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尚书志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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