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40 楼 4008 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文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林传辉先生、孙晓燕女士、秦力先生和肖雪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其中: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和郭敬谊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林传辉先生、孙晓燕女士、秦力先生和肖雪生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七名先生/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上述七名先生/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候选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等情况,未发现上述七名先生/女士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况,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七名先生/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林传辉先生、孙晓燕女士、秦力先生和肖雪生先生逐项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议:
(1)同意提名李秀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同意提名尚书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同意提名郭敬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同意提名林传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5)同意提名孙晓燕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6)同意提名秦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7)同意提名肖雪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各子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张闯先生和王大树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四名先生/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上述四名先生/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候选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未发现上述四名先生/女士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况,符合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将上述四名先生/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本次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张闯先生和王 大树先生逐项审议。
经审议:
(1)同意提名梁硕玲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同意提名黎文靖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同意提名张闯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同意提名王大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须对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已将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李秀林,男,1953年3月生。李秀林先生自201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自2000年2月起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23,原名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70年2月至1972年6月为吉林省敦化市大山公社知青;1972年6月至1982年8月任吉林省延边敦化鹿场医生;1982年8月至1987年12月任延边敖东制药厂厂长、工程师;1987年12月至1993年2月任延边州敦化鹿场场长;1993年2月至2000年2月任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0月更名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秀林先生于1992年6月取得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学本科学历证书,于2000年2月至2000年6月修毕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28期工商管理培训课程。李秀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尚书志,男,1952年10月生。尚书志先生自2001年7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尚书志先生自1993年8月起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39,原名辽宁成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7年12月至1991年2月任辽宁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2月至1993年7月历任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副经理并负责营运工作、总经理;199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尚书志
先生于1977年8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分别于1993年9月及1994年12月自辽宁省人事厅(现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及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于2005年6月取得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尚书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郭敬谊,男,1975年6月生。郭敬谊先生自2020年10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郭敬谊先生自2020年9月起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85)党委书记、董事长。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8年7月至2004年5月任中山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职员;2004年5月至2008年5月任中山市三乡供水有限公司经理;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历任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三乡分公司经理、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1年7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曾兼任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交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郭敬谊先生于1998年6月取得五邑大学工学学士学位,
于2013年7月完成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郭敬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