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1-013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 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 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 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 20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6)审计收入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7)业务情况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娜,2007 年 2 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8 月
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小哲,201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 9 月开
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6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总额为 198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165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33 万元,与 2020 年度审计费总额一致,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该所完全
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