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1-010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376,665.69 元。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456,860,787.98
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 45,686,078.7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 2,426,302,573.86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97,597,700.56 元。根据 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
求,公司 2020 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
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768,645,071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5,334,831.0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