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29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4:1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4 月28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飞宾馆第七会议 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何胜强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 人,代表股份 1,553,426,4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1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15,125,6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8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238,300,8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25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份 23,294,74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4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186,2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6 人,代表股份 21,108,4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624%。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089,5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320,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57,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38%;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320,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1%。
(二)批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089,5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320,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57,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38%;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320,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1%。
(三)批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089,5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320,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57,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38%;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320,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1%。
(四)批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089,5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320,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57,8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38%;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320,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1%。
(五)批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410,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78,6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0 股。
(六)批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413,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81,6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2%;弃权0 股。
(七)批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贵州新安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410,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78,6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郭斌、闫思雨
(三)律师意见: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及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