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8-030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
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68,645,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5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6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9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910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08*****951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08*****075 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 08*****268 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7日至登记日:
2018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
(二)咨询联系人:庄金涛
(三)咨询电话: 029-86847070
(四)传真电话: 029-86846031
六、调整相关参数
2008年6月28日《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承诺公告》中,本公司股
东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西飞”)承诺:
(一)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已解除限售的62,640,000股公司股份
自2008年6月27日起继续锁定两年至2010年6月27日止。
(二)自2010年6月27日起,其所持有的解除限售的62,640,000
股份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60元/股(公司因分红、配股、转
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情况下,将不予减持。
公司2009年5月18日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航空工业西飞上
述承诺股份由62,640,000股调整为137,808,000股,价格相应调整
为27.27元/股;2010年5月14日实施分红派息后,航空工业西飞
上述承诺价格相应调整为27.20元/股;2013年6月27日实施分红
派息后,航空工业西飞上述承诺价格相应调整为27.10元/股;2014
年6月18日实施分红派息后,航空工业西飞上述承诺价格相应调整
为27.08元/股;2015年6月16日实施分红派息后,航空工业西飞
上述承诺价格相应调整为26.98元/股;2016年6月16日实施分红
派息后,航空工业西飞上述承诺价格相应调整为26.88元/股;2017
年6月16日实施分红派息后,航空工业西飞上述承诺价格相应调整
为26.83元/股;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航空工业西飞上述承诺价格
将由26.83元/股调整为26.75元/股。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三)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
议。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