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7 股票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5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同煤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于2018年6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2,057,300股,占漳泽电力总股本的0.067%,并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目的:同煤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的稳定,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4.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增持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合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6.实施期限:自2018年6月22日起十二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敏感期除外);
7.资金来源:增持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增持的合规性及其他事项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同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46,710,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2%(其中2018年6月22日增持股份2,057,300股);
2.同煤集团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公司将持续关注同煤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