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2-9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 2021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 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
4.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富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
和摘要。
2、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赵微、陈启斌和吕桂霞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会议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保 留意 见 的 审 计 报告 。公 司 2021 年 度实现 营 业 收 入
1,515,482,473.31 元,利润总额 59,623,626.90 元,净利润 33,988,178.65 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73,252.71 元),所有者权益2,339,312,452.26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306,708,064.87 元),每股收益 0.04 元。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4、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273,252.71 元, 2021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10,864,123.12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279,825.01 元,2021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6,245,547.27 元。
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
5、听取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意见,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于兰军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公司孙大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孙大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8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会议以票 8 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大志先生,1968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建材分院工程师;中港合资沈阳华荣房屋开发公司销售员;沈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贷款部副经理;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兼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沈阳胡台新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9 年 2 月至今任高和安养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大志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于兰军先生推荐的非独立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战红君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