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出售资产交易公告
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出售资产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本公司于2000年9月12日召开了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出售通化金马洗煤有限公司的决议。为优化资产结构,集中精力发展制药主营业务,决定将通化金马洗煤有限公司整体出售给通化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通化金马洗煤有限公司资产进行整体评估值为交易价格,2000年10月11日双方签署了《出售资产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1.出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上市公司
注册地点:通化市东昌区江南路100-1号
法定代表人:闫永明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中成药、生化制剂、营养保健制品、洗煤
2.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通化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
注册地点:通化市铁厂镇
法定代表人:卢忠魁
主营业务:精细化工产品
三、资产占有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通化金马洗煤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通化市铁厂镇
法定代表人:卢忠魁
主营业务:洗精煤加工、化工产品。
历史沿革:
通化金马洗煤有限公司系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1993年2月28日在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798.2万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0年8月31日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7446.6万元,负债总额5539.5万元
净资产190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26.3万元
净利润137.9万元
四、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通化金马洗煤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发评报字[2000]第03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提供的资产价值为依据,以人民币1907万元将通化金马洗煤有限公司整体出售给通化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出售资产协议之约定,通化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分期支付购买资产价款。分期支付安排的条款是:协议签定后10日内付款500万元,在甲方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30日再付款500万元,剩余907万元本年12月末前一次付清。
五、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对公司未来经营无影响。
六、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
通化金马洗煤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出售该公司所得款项用于企业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