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工会已组织召开西藏矿业一届职代会第二次联席会议, 同意选举旦曲次仁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旦曲次仁, 男, 1981年1月生,藏族,西藏拉萨人,
大专学历。2000 年 8月参加工作,曾在西藏矿业人力资源
部任科长、人事主管。目前在西藏矿业、西藏矿业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工会业务主管岗位工作。
截至目前,旦曲次仁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任工会业务主管,未在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旦曲次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