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 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2012-02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
控股股东签署《合作风险勘查协议》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拟与西藏自治区矿
业发展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矿业总公司”)联合勘
查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曲松县罗布萨ⅠⅡ矿群南部勘查区,并签署
《合作风险勘查协议》。此次勘查所需投资预算为人民币2000万元。
2、矿业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本次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审议通过
了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合作风险勘查协议》相关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1 名关联董事
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本事项无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合作风险勘查有利于本公司铬铁矿资源的储备,避免关联
方之间的同业竞争,对于提高本公司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铬铁矿开采、销售一直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抓紧铬铁
矿资源的储备、勘查对提高本公司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萨矿区是西藏铬铁矿的主要产区,该地
区成矿条件好(经本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地质、科研、生产实践资料的
综合分析以及通过前阶段国防科大对西藏罗布萨铬铁矿地球物理勘
探的进一步证明,罗布萨铬铁矿南部勘查区具有较好的找矿潜力),
经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预留西藏山南地区
曲松县罗布萨ⅠⅡ矿群南部勘查区探矿权的批复》(藏国土资复
【2012】193号)确认,矿业总公司已取得《合作风险勘查协议》约
定的勘查区范围的勘查权利,为尽快查明该区矿产资源情况,经西藏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藏国资发【2012】169号文
批准,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支持上市公司发展、避免同业竞
争”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决定联合在该区域进行铬铁矿资源的风
险勘查工作。
本次风险勘查所需投资预算为人民币2000万元,由本公司承担。
若本项目投资超过预算金额,且有必要做进一步勘查的,双方应在本
协议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风险勘查形成的勘查成果权益(指:勘查区域矿产储量的采
矿权益),按矿业总公司60%,本公司40%的原则享有。若本次勘查过
程中,双方认为有必要、有条件进一步开展勘探或转入开发工作,双
方应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合同。如果双方认为勘查无法达到
预期要求,没有进一步勘查必要的,双方要求停止勘查,矿业总公司
应按照本公司已投入勘查金额40%向本公司支付补偿。
鉴于矿业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勘查成果权益形成之
后,矿业总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本次勘查形成的勘查
成果权益按照经双方认可的评估价格转让给本公司,以避免同业竞
争。
2、矿业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本次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同意提交本
次董事会讨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21
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合作风险勘查协议》相关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曾泰先生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
签署《合作风险勘查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西
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曾泰
成立日期:1994年3月
注册资本:3,323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21966694-x
经营范围:铬铁矿、硼矿、铅锌矿、锑矿、金矿的开采、加工及
销售。
三、合作风险勘查区域基本情况
1、勘查区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曲松县,处于本公司现有铬
铁矿采矿权南部,拐点座标为:
A.29°13′15" 92°10′38"
B.29°13′45" 92°10′38"
C.29°13′45" 92°12′10"
D.29°13′15" 92°12′10"
2、面积:2.236 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