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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6-28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 2011-00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1 年 6 月 19 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
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董
事刘光芒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戴扬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
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对少数股东的债权并收购
其少数股东的股权的议案》
    白银甘藏银晨铬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银银晨公
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88.07%、白
银市白银区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93%)。鉴于白银
国资中心对白银银晨公司债务多年无法回收,根据白银银晨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本公司拟以白银银晨公司对白银国资中心
债权298.49万元,受让本项债权,并按照受让该债权的价值298.49
万元作为对价,收购白银国资中心持有的白银银晨公司11.93%股权,
从而解决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对少数股
东的债权并收购其少数股东的股权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过近两年的规范运作,公司财务及资产状况得以显著提升,为
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事项已顺利完成,公司在合理、科学履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的同时,也将对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进行增资,以便促
进其技术进步和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部分核心子公司进行
增资,具体增资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西藏扎布耶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白银扎布耶
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扎布耶)是本公司控股
50.72%的西藏扎布耶之控股子公司(西藏扎布耶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90%、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为改善白
银扎布耶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西藏扎布耶公司将以1亿元人民币自有
资金对白银扎布耶增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西藏日喀则扎布
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增资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尼木县铜业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尼木县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木铜业)是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90%、西藏尼木县旅游开发公
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10%)。为了充实尼木铜业资本金,并从根本上
改善尼木铜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增强其勘探能力,加大铜产品生产
规模和促进生产工艺技术升级,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247.95 万元
人民币对尼木铜业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西藏矿业以
自有资金对尼木县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白银甘藏银晨铬盐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预案》
    白银甘藏银晨铬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银银晨)是本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88.07%、白银市白银
区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11.93%)。该公司自成立以来,
由于资本金投入不足,长期以来依靠本公司资金支持开展业务。目前,
白银银晨公司资金匮乏,日常运营受到严重影响。为了破解白银银晨
发展困境,提升公司铬盐业务板块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公司以自有资
金对白银银晨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为 1 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将充实
白银银晨资本金,并从根本上改善白银银晨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
拓宽自身融资渠道,进而增强其基础建设和工艺技术水平,扩大铬盐
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西藏矿业以
自有资金对白银甘藏银晨铬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根据《深圳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以上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西藏矿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改条
款具体内容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确保公司各矿区生产正常开展,为下半年
生产经营打好基础,公司拟以西藏新鼎矿业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土地、
房产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
流动资金借款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款期一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收购西藏拉萨尼木县厅宫铜矿外
围铜矿普查探矿权的议案》。
    从2010年起,公司开始对厅宫铜矿1.94 平方千米开展地质详查
工作,截至目前,共探求铜金属量59.54万吨(已经国土资源部储量
核实认定)。为了扩大公司矿产资源储备,为扩大铜矿产能打下良好
发展基础,公司董事会授权尼木铜业公司负责办理收购西藏拉萨尼木
县厅宫铜矿外围铜矿普查探矿权的具体事宜,收购价格不超过其评估
价值(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6月1日为基准日、并出具
了《西藏拉萨尼木县厅宫铜矿外围铜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川
新资矿评[2011]探013号”)。探矿权价值最终确定为人民币1748.54
万元)。详见同日公告的《西藏矿业控股子公司拟收购西藏拉萨尼木
县厅宫铜矿外围铜矿普查探矿权公告》。
    鉴于本收购事项尚存在需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等不确定因
素,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公司章程修改条款
    一、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81 号文核准,非公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1,615,335 股 。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XYZH/2010CDA4007-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4 月 27 日止,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已发行 41,615,33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1,214,335,475.3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179,071.05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4,156,404.25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41,615,335.00 元。现将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数作相应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5,701,250 元。

    修改为《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7,316,585 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截止至 2009 年 5 月 18 日,公司的股份总数
为 275,701,250 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章程》第十九条:截止至 2011 年 5 月 13 日,公司的股份总
数为 317,316,585 股,全部为普通股。

     二、   根据西藏自治区工商局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
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铬矿、硼矿、铅锌矿、锡矿、
高岭土、铜矿、锂矿的开采及销售;铬矿深加工及销售;自营产品进出口贸易、
仓储及运输;自营出口:系列铬铁合金产品、铬盐产品、铜精矿、电解铜、硼矿、
铅锌矿、锑矿、高岭土、钼矿、锂矿、钾盐、锡矿、冶金产品、化工产品、民族
工艺用品;进口业务:铬矿、矿山开采、选矿、冶炼、运输等设备、冶金产品、
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以及民族用品;锰矿、钒矿、铝矿、镁矿、钼矿、
钾矿、钨矿开采及销售;纺织产品;固体矿产勘察、勘察工程施工、矿业技术咨
询等;土畜产品、中药材(不含贵重药材);运输设备(载重车、面包车)的销
售(不含小轿车)。

    修改为《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铬铁矿(有
效期至 2014 年 7 月);硼矿(有效期至 2012 年 11 月);铜矿;锂矿、硼、氯
化钠、氯化钾开采及销售(有效期至 2022 年 9 月 12 日)、多晶硅的采购及销
售;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量丙级(有
效期至 2011 年 11 月 9 日);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矿业技术咨询;土
畜产品、中药材、运输设备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证
或审批文件经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