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鞍钢集团)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钒钛”)分别签署《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和《原材料供应协议》。
鞍钢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攀钢钒钛为鞍钢集团的间接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签订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鞍钢集团签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与攀钢钒钛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梅女士、高德胜先生对上述事项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成旭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8日
注册资本:500亿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63号
经营范围:钢、铁、钒、钛、不锈钢、特钢生产及制造,有色金属生产及制造,钢压延加工,铁、钒、钛及其他有色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与综合利用,矿山辅助产业,清洁能源发电,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及气体(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生产、销售,工矿工程、冶金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装备制造,物联网信息服务,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新材料研发,再生资源开发,机械加工,技术开发、转让与服务,交通运输服务,房地产开发,城市能源供应,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智能制造与服务,国内外贸易,财务管理,招投标服务,医疗康养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酒店餐饮服务,经营国务院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及投资;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报刊发行,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943.92亿元,总负债3,425.16亿元,资产负债率69.28%,所有者权益1,518.76亿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174.3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鞍钢集团控股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6.6%的股份,
因此鞍钢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鞍钢集团是中国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集团,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先进的采选加工能力,同时也具有较强的钢铁行业相关配套服务能力。鞍钢集团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原燃材料、钢材产品、能源动力、辅助材料、支持性服务,同时也作为客户采购公司部分产品等。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因此,鞍钢集团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公司提供相关的原材料、钢材产品、辅助材料、支持性服务,并按照协议约定采购公司的相关产品等。
经查询,鞍钢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谢俊勇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27
注册资本:858,974.620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弄弄坪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铁合金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101.81亿元,总负债21.95亿元,资产负债率21.56%,所有者权益79.86亿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16.8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攀钢钒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鞍钢集团的间接控股公司,因此攀钢钒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攀钢钒钛是中国最大且品种齐全的钒制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高钒铁、钒氮合金等钢铁领域用钒产品销量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产品畅销国内外,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也有较大影响力。攀钢钒钛有能力根据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合金原料。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采购的鞍钢集团产品和服务
(a) 主要原燃材料:国产铁精矿、卡拉拉矿产品、 球团矿、废
钢、钢坯、进口铁精矿
(b) 辅助材料:石灰、耐火材料 、辅料等
(c) 公共事业服务
(d) 支持性服务:土地租赁、1780mm、2300mm热轧机生产线房屋
租赁、运输、备品备件、厂房维修、设备检修及维护、代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建设服务、供暖服务、文印、报纸、媒体及其它出版物服务、教育设施及服务、办公用房、公务车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包装服务、劳动保护服务、加工服务、钢材、商标使用服务、原燃材料、辅料、设备、备品备件、质量检测、计量、检斤、港口费用、招标服务、信息化技术服务、保卫服务、信访服务、后勤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档案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二)公司销售给鞍钢集团的产品和服务
(a) 原材料供应:热轧薄板、冷轧产品、焦炭、球团、化工产品、
钢坯、炼钢渣、炼铁渣(水渣)
(b) 公用事业服务:氧气、氮气、氩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
焦炉煤气、汽、净水、新水、环水、软水、电话等公用事业服务
(c) 支持性服务:运输、原燃材料、辅料、设备、备品备件、质
量检测、计量、检斤、研究开发服务、办公用房
(d)管理性服务
(三)本集团采购攀钢钒钛的原材料
原材料:合金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基准
(一)关联交易原则及确定定价原则的基础
1. 关联交易遵循的原则
平等、公允、公正、有偿。
2. 确定定价原则的基础
(1)有政府定价的原则上执行政府定价;
(2)没有政府定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实质上相同或相似交易的市场价格定价;
(3)无政府定价、市场价的,按双方协商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 确定交易价格。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基准
1.公司采购鞍钢集团的产品和服务
类别 项目 定价基准
标准产品:每月度调整一次,且售价不高于(T-1)月 21 日
至 T 月 20 日《SBB钢铁市场日报》每日公布的普氏65%铁CFR
中国北方(青岛港)中点价的平均值,加上港口到板材公司
的运费。其中品位调价以普氏 65%指数平均值计算每个铁含
量的价格进行加减价。并在此基础上给予金额为普氏65%指
国产铁精矿 数平均值 3%的优惠;
低标产品:每月度调整一次,且售价不高于(T-1)月 21 日
至 T 月 20 日《SBB钢铁市场日报》每日公布的普氏62%铁CFR
中国北方(青岛港)中点价的平均值,加上港口到板材公司
的运费。其中品位调价以普氏 62%指数平均值计算每个铁含
量的价格进行加减价。并在此基础上给予金额为普氏62%指
数平均值 3%的优惠。
标准产品:装货点完成装货所在月,《SBB钢铁市场日报》
原材料供应 每日公布的普氏 65%铁 CFR 中国北方(青岛港)中点价的平
均值加上青岛港到辽宁鲅鱼圈的干吨运费差,除以65 乘以实
卡拉拉矿产品 际品位计算价格;
低标产品:装货点完成装货所在月,《SBB钢铁市场日报》
每日公布的普氏 62%铁 CFR 中国北方(青岛港)中点价的平
均值加上青岛港到辽宁鲅鱼圈的干吨运费差,除以62 乘以实
际品位计算价格。
球团矿 市场价格
废钢 市场价格
钢坯 市场价格
进口铁精矿 以鞍钢集团香港子公司的采购价格与板材公司延期付款期间
鞍钢集团香港子公司所承担的融资费用之和为交易价格
辅助材料供应石 灰 、 耐 火 材市场价格
服务 料 、辅料等
公用事业服务 市场价格
支持性服务 土地租赁 以正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确定的
定价原则确定
1780mm、2300mm
热轧机生产线房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所确定的租金原则确定
屋租赁
运输 市场价格
备品备件 市场价格
厂房维修、设备根据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确定
检修及维护
代理服务 进出口货物的代理费用由双方按具体代理事项在进出口货物
总值的 0.5%-1.5%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工程设计服务 国家定价
工程建设服务 市场价格
供暖服务 国家定价
文印、报纸、媒
体及其它出版物国家定价
服务
教育设施及服务 市场价格
办公用房服务 市场价格
公务车服务 市场价格
物业管理服务 市场价格
包装服务 市场价格
劳动保护服务 市场价格
加工服务 按鞍钢集团实际加工成本确定加工费,加工费每半年核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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