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博盈投资 公告编号:2011-034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 年 9 月 19 日上午 10:3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 9 月 18 日
下午 15:00 至 2011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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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1 年 9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二十一纪纪饭店)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44 人,代表股份 41,708,0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1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
35,295,9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0 %。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6,412,0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1 %。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北京金浩华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的
议案;
同意 37,919,101 股,占参加会议表决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0.92 %;
反对 3,788,922 股,占参加会议表决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08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表决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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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以林、许艳娜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姚以林、杨霞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决议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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