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汪梅方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306,812,86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5.07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31,888,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07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74,924,2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008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8,174,29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2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7,822,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4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刘旸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693,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314%;反对
5,11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8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4,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695%;反对
5,119,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6305%;弃权 0 股。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693,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314%;反对
5,11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8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4,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695%;反对
5,119,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6305%;弃权 0 股。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918,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31%;反对
6,893,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69%;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0,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636%;反对
6,893,9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364%;弃权 0 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汪梅方、郭亚东、贾蕾、吴乐峰等 4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表决结果,汪梅方、郭亚东、贾蕾、吴乐峰等 4 人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序号 非独立董 同意票(股) 同意票比例 表决结果
事候选人 (%)
1 汪梅方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234,053,085 76.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515,800 30.78%
2 郭亚东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234,113,081 76.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575,796 31.51% 表决通过
3 贾蕾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234,113,084 76.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575,799 31.51%
4 吴乐峰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501,479,029 163.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536,596 18.80%
提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孙晋、冀志斌、余国杰、杜鹏等 4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表决结果,孙晋、冀志斌、余国杰、杜鹏等 4 人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序号 独立董事 同意票(股) 同意票比例 表决结果
候选人 (%)
1 孙晋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301,194,372 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555,800 31.27%
2 冀志斌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301,194,369 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555,797 31.27% 表决通过
3 余国杰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301,194,370 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555,798 31.27%
4 杜鹏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301,194,368 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555,796 31.27%
提案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永生、陈颖等 2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根据表决结果,张永生、陈颖等 2 人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序号 非职工监 同意票(股) 同意票比例 表决结果
事候选人 (%)
1 张永生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301,194,370 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555,798 31.27% 表决通过
2 陈颖 与会股东总表决结果 301,194,367 9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555,795 31.27%
经公司第二十一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罗辉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刘理慧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