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李军董事长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汪梅方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79,443,629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70.40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1,537,28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3.9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47,906,3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4021%。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025,29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0.59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025,2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9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刘旸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212,8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61%;反对
3,230,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3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374%;反对
3,230,8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626%;弃权 0 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杜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3.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