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3 月 23 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0 年度税后净利润 88,587,747.46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 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
计 17,717,549.50 元,2020 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0,870,197.96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29,795,265.48 元,减 2020 年分派 2019 年度现金股利
32,801,474.30 元,2020 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67,863,989.14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总股本 681,021,500 股扣减回购的库存股
24,992,014 股,以 656,029,4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32,801,474.30 元(含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20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支付现金 160,195,033.68 元(不含交易费用)用于回购股份,该金额视同 2020年度现金分红,纳入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因此公司 2020 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192,996,507.98 元(含 2020 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