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9:30时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5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周义盛先生、独立董事黄静女士、刘启亮先生、孙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锦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朱新蓉女士、黄静女士、刘启亮先生、孙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18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208,464,606.83元,同比增长0.02%;利润总额630,444,650.62元,同比增长328.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946,836.68元,同比增长537.06%;年末总资产8,003,960,942.59元,同比增长3.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总额3,388,214,437.86元,同比增长13.01%;资产负债率54.68%,较上期下降3.46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1%,较上期上升11.25个百分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税后净利润157,044,585.5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31,408,917.10元,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5,635,668.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4,143,674.16元,减2018年分派2017年度现金股利40,861,290元,2018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8,918,052.59元。公司以总股本681,02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34,051,075元,剩余可分配利润644,866,977.59元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出具独立意见。报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七、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9-6)。
因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回避表决。9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及保函等业务,2019年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6家银行办理总授信额度54.9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伍仟万元整。同时办理预付卡保函贰亿元整,并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保证金质押。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伍仟万元整。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捌仟万元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叁仟万元整。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9.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亿捌仟万元整。
1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2.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1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4.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仟万元整。
15.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亿伍仟万元整。
16.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紫阳支行办理授信伍亿元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9-7)。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审查核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资料进行审计,保证了公司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2019年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为13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9-8)。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9-9)。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9-1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二项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