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武汉中百 编号:2007-27号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6月1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13日-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6月13日15:00至2007年6月14日15:00中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26楼会议室(武汉市江汉路129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a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主 持 人:董事长汪爱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06人,代表股份数 182,364,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526.696万股的54.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数 57,214,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8人,代表股份数125,149,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3%。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爱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顾恺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配股资格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81,745,5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6%;反对票277,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弃权票341,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9%。
2、《关于公司2007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80,875,1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8%;反对票333,9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弃权票1,155,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4%。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80,874,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8%;反对票334,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弃权票1,155,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4%。
(3)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80,874,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8%;反对票335,5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弃权票1,154,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4%。
(4)配售对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80,875,1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8%;反对票333,9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弃权票1,155,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4%。
(5)本次配股资金的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80,874,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8%;反对票334,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弃权票1,155,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4%。
(6)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80,875,1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8%;反对票333,9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弃权票1,155,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4%。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80,874,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8%;反对票334,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弃权票1,155,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4%。
3、《关于公司200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79,903,9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65%;反对票15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8%;弃权票2,307,5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7%。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78,022,7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62%;反对票15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8%;弃权票4,188,7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30%。
5、《关于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79,934,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67%;反对票19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弃权票2,231,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顾恺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出席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