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1年度配股
提 示 性 公 告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1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刊登了《配股说明书》,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配股说明书所载
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配股价: 人民币8.00元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 3387.285万股
二、股东配股比例及对象:以2000年末总股本17566.9万股为基数对全体股东
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进行配售,本次配股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01年12月20日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本次向全体股
东配售3387.285万股,其中向募集法人股股东配售2.475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
配售3384.81万股。
三、 股权登记日及除权基准日: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12月20日;除权基准日
为2001年12月21日。
四、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缴款起止日为2001年12月21日至2002年1月4日
止(期内10个工作日,逢节假日顺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五、 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
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法人股股东及高管人员
认购期间在本公司财务部缴款。
六、 缴款办法:股权登记日2001年12月20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在册
的“武汉中百”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 简称“中
百A1配”,交易代码“080759",认购价格为每股8.00元。
在配股期间,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券商处申报
认购配股,每个申购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
七、 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处理方法:缴款截止日后,未被认购的流通股及
法人股由承销商全部包销。
八、 本次配股的可流通部分,于配股结束日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由深圳证
券交易所安排上市,具体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