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缴款工作已于9月9日开始,至9月22日结束。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及缴款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80元
2.股权登记日:1999年9月6日
3.除权基准日:1999年9月7日
4.配股比例及对象:以公司1998年末总股本14863.2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进行配售,配售对象为1999年9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本次共向全体股东配售2703.7万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配售10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603.7万股。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9月9日至9月22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6.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及时办理指定交易。
7.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其配股时,填写“中百A1配”买入单代码“8759”每股价格人民币6.80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
(2)法人股股东在本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8.本次获配股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配股的详细情况,请查看刊登在1999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