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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77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 77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77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1622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宇先生、蒋雷先生、高顺清先生、马引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1)。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 3 次会议审
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表决。

    2.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志华先生、孙浩先生、周向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 3 次会议审
议通过。

  公司将把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表决。

    3.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蒋雷、高顺清、马引代 4 人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2024 年度预计调减关联交易总金额 9,400 万元人民币,
调整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 4.24 亿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4.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出租等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蒋雷、高顺清、马引代 4 人回避表决)。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中色安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房屋出租及物业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租赁总面积不超过 28,587.32 平方米,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9,586.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房屋出租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5.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 77 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 3 次会议审查意见;

  3.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1.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宇,男,汉族,198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第三期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首届财政部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高端班(三年期)学员。历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干部;预算管理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主任。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刘宇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雷,男,汉族,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
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项目部技术员、总工程师、信息部副主任、信息部主任、新疆分公司副经理、十五冶非洲建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蒋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蒋雷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蒋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雷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顺清,男,汉族,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干部、党委宣传部副处长、院团委书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政治工作部(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中色建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企业专职董事(监事),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部董事召集人,中国有色集团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顺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高顺清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顺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高顺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高顺清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引代,男,汉族,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鑫资产评估事务所干部;鑫诚建设监理公司干
部;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咨询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马引代先生持有公司 203,300 股,均为公司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马引代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引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马引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马引代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志华,男,汉族,195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经
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享受国家政府津贴专家(2000),2018 年为财政部会计名家。历任湖南国营大通湖农场教师,湘西自治州商业学校教师,北京商学院副教授、教授、副校长。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非上市公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谢志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谢志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谢志华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浩,男,汉族,1965 年 3 月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