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 000758 公告编号: 2023-03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 修改提案情况, 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 30
2、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 6 层 611 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 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马引代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7、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 代表股份 685,340,048 股, 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4.3869%。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665,466,716 股, 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38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 人, 代表股份 19,873,33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9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 代表股份 20,042,842 股, 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0056%。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169,510 股, 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 人, 代表股份 19,873,33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9971%。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4,886,64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8% ; 反对
249,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3%; 弃权 204,300 股(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89,44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378% ; 反对
249,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 弃权 204,300 股( 其
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3%。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4,886,64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8% ; 反对
249,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3%; 弃权 204,300 股(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89,44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378% ; 反对
249,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 弃权 204,300 股( 其
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3%。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4,886,64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8% ; 反对
249,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3%; 弃权 204,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89,44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378% ; 反对
249,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 弃权 204,300 股(其
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3%。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4,886,64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8% ; 反对
25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 弃权 203,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89,44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378% ; 反对
250,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78%; 弃权 203,300 股(其
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43%。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065,04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9% ; 反对
268,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弃权 6,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7,84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279% ; 反对
268,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76%; 弃权 6,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6.00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084,04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6% ; 反对
249,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3%; 弃权 6,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86,84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227% ; 反对
249,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8%; 弃权 6,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084,04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6% ; 反对
25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 弃权 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86,84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227% ; 反对
250,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78%; 弃权 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4%。
表决结果: 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关军、 唐莉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
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所
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