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1-03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 6 层 61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梁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797,896,3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51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39,277,90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53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8,618,3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7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33,230,89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6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4,612,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78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8,618,3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76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9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126,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4%;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6%;弃权 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9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126,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91,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8%;反对
10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125,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10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91,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8%;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125,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91,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8%;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125,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125,6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125,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664,613,232 股)、自然人股东-秦军满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52,174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敏、唐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