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9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该所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24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
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
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
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
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
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为 232 人;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58 人,其中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99 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为 6119 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学传,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 年起从事审计业
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
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9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旭燕,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3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
元;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173,240.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大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刘学传,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起从事审计
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旭燕,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3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处
分 3 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学传、刘旭燕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报告
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