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0-08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
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
顾问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侍璐璐女士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侍璐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侍璐璐女士的个人资料,对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作出了决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法律顾问出具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
总法律顾问侍璐璐简历
侍璐璐,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外事办
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首席翻译岗干部,办公厅(外事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外事处副处长,办公厅(外事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侍璐璐未持有公司股份;侍璐璐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