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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8 深市 中色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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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资产出售公告

公告日期:2008-12-31

股票简称:中色股份                           股票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08-053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与中国盐业总公司签订《中色建设大厦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称"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本公司将位 于北京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即中色建设大厦,又名中国有色大厦,以下称"中色大厦")连同相关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以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售予(转让予)中国盐业总公司,交易涉及价款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
    上述资产出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与中国盐业总公司签署《中色建设大厦房屋买卖合同》,将本公司位于北京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全部楼层(共计十三层,其中地上十层,地下三层,建筑面积共13,934.25平方米)连同大厦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以及"中色大厦"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474.89平方米以人民币190,000,000.00元的价格售予(转让予)中国盐业总公司。
    上述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资产出售事项。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资产出售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出售资产有利于保证公司财务稳健,集中力量突出主业。出售资产定价公允,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法律障碍,未发现内幕交易或关联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同意上述出售资产事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中国盐业总公司;
    2、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
    3、法定代表人:茆庆国;
    4、注册资金:人民币玖亿零贰佰柒拾叁万元整;
    5、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盐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工业盐产品的调拨、批发;各种盐产品、盐化工产品、盐田水产品及其制品、盐田生物及其制品、盐业企业所需设备、木材、水泥、电缆、包装材料、盐田结晶用毡盖材料、塑料及其助剂的销售;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仓储运输;自有房屋出租;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出售的标的系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中色大厦"全部楼层(共计十三层,其中地上十层,地下三层,建筑面积共13,934.25平方米,房产证号为:京房权证丰股字第00186号)连同大厦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以及"中色大厦"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474.89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京丰国用(2001出)字第001135号。
    本次出售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88,715,749.71元。截止至2008年12月30日,累计折旧为人民币42,507,163.92元,资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46,208,585.79元。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经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估价报告编号为:中企华房评字2008011000164),上述资产于2008年7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88,957,200.00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签署交易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
    资产出售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购买方:中国盐业总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08年12月26日
    3、交易标的:北京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中色大厦"全部楼层连同大厦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以及"中色大厦"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交易价格:人民币190,000,000.00元。
    5、支付方式及期限约定:中国盐业总公司在"买卖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购房款的20%;完成房产交付及产权过户到中国盐业总公司的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购房款的50%;剩余30%的购房款项自产权过户之日起3个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国典大厦装修工程已接近尾声,且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本公司出售"中色大厦"是确保公司财务稳健,集中力量突出主业的一项举措,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本次出售资产将增加本公司流动资金,并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通过此次出售资产,预计可实现人民币约4,000万元利润(税前,预计将归属于2009年度)。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与中国盐业总公司签署的《中色建设大厦房屋买卖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