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73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24 日,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发来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高院”)《民事裁定书》((2020)津破 1-12 号之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高院裁定情况
经天津高院审查认为,《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及所属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天津高院予以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1、批准物产集团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
2、终止物产集团、浩物机电及其部分关联公司重整程序。
上述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浩物机电、物产集团等44家企业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