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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关于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9

新华制药:关于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第一次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新华 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071

  3、本次行权涉及人员 159 人,行权数量为 426.03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4%。
  4、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1 日。

  6、本次行权后,符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尚余 79.53 万份,涉及人员 14 人。

  一、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华鲁控股发〔2018〕153 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18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8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在内部 OA 平台上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5、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A 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A 股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的议案》。根
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
185 人授予 1,625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新华 JLC1,期权代码:037071。

  8、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9、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85 名调整至 184 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25 万份调整至 1,620 万份;行权价格由 5.98 元/份调整为 5.76 元/
份;根据《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18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50.80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84 名调整至 178 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069.2 万份调整至 1,033.56 万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由 5.76 元/份调整为 5.61 元/份;根据《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17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16.78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78 名调整至 173 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16.78 万份调整至 505.56 万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61 元/份调整为 5.46 元/份;根据《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符合条件的 17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05.56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数量与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和在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满

  根据公司《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自授予日(即 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的比例分别为
34%、33%、33%。其中,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三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比例为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 33%。截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所述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2021年公司营业收
          (1)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            入为65.60亿元,所处行
        ①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且比授予权益时  业分位值为0.8148,比授
        该指标所处同行业分位值水平有所提高,该指标  予权益时该指标所处同
  3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行业分位值0.8055有所
        ②以2015年-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基数,  提高。高于同行业的平
        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65%,且该指标  均水平43.87亿元;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公司2015-2017年净
            以上“ 净资产收益率”指 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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