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4-20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7 年,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履行相关程序,依据招标结果,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
册会计师 16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朱娟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卓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朱娟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卓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99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9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天运自 2017 年起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执行完成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天运已累计为公司提供了 7 年审计服务,结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开招标,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中天运、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中天运为公司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对中天运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可以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