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9-022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环能科技大厦12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志贵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172,801,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2%。其中:
(1)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72,520,6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76%。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281,2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9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9人,代表股份42,389,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3%。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侯寅初、姚婷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72,555,25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7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259%;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142,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3%;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72,555,25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7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259%;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142,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3%;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72,555,25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7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259%;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142,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3%;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72,555,25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7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259%;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142,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3%;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
议案5、《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72,550,55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46%;反对246,60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427%;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138,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72%;反对246,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17%;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共4位,合计161,097,219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数为11,704,633股。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1,458,03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7.8931%;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8591%;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247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458,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1%;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91%;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8%。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72,555,25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7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259%;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8%。
况:同意42,142,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3%;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72,555,25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7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1259%;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142,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3%;反对21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3%;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侯寅初、姚婷婷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