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3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04 月 15 日,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漳州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二水厂扩建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 16,773.41 万元(含利息 2,635.89 万元,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算数据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后,二水厂扩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9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了 108,892,8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股,发行价格为 5.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32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343,868.02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589,655,459.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09 月 26 日
由承销商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验字 B-007 号《验资报告》,
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诏安县污
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扩建工程 BT 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7,314.58 万元变
更为 “漳州市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
投项目“诏安县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扩建工程 BT 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1,002.61 万元用于另一募投项目“漳州市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
理厂工程”。2019 年 6 月,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划转,实际划转募集
资金 1,005.04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投入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实际
序号 项目名称 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诺投资金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
部分变更)
漳州第二自来水厂扩
1 否 34,500.00 34,500.00 20,512.23 16,773.41
建工程项目
诏安县污水处理厂配 节余资金 1,005.04 万元转入漳
2 套污水管网扩建工程 是 11,500.00 4,273.00 4,273.00 州市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
BT 项目 厂工程专户,已注销
漳州市云霄经济开发
3 否 --- 8,319.62 6,484.05 1,934.18
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余额 915.99 元转入漳州市第二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000.00 13,000.00 12,832.08 自来水厂扩建工程项目专户,已
注销
合计 -- --- 59,000.00 60,092.62 44,101.36 18,707.59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漳州第二自来水厂扩建工程
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
变更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 16,773.41 万元(含利息 2,635.89 万元,
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算数据为准),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28.45%。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二水厂扩建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
施,建设内容包括旧泵房改造、新建取水泵房、两路原水管建设、净水
厂区建设、取水口及水厂电源第二回路建设等,于 2013 年 11 月 08 日
取得可研批准,2015 年 03 月开工建设,原建设期 2 年,总投资概算为
34,646.9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4,500.00 万元。因建设所
涉及北仓路规划调整及征地拆迁进度较慢,影响工程整体验收及进度款
支付。目前,除北仓路、红旗路无法提供路由第二条进厂原水管约 2 公
里未建、旧泵房改造及水厂供电第二回路尚未实施外,其他项目已全部完工,尚待验收。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512.2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6,773.41 万元(含利息 2,635.89 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名 称 原预计投入金额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一 工程直接费用 25,822.16 18,757.80
1 原水 13,906.40 8,893.82
2 净水厂 11,872.24 9,863.98
3 工器具及购置费 43.52 0.00
二 工程其他费用 5,675.02 1,754.43
三 基本预备费 3,149.72 0.00
合 计 34,646.90 20,512.23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和长期负
债余额为 176,055.90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3.77%,较期初增加了7.61%;且公司水务板块在建的其他供水、污水处理及漳州市区内河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 PPP 等项目的建设,需要较大的资金需求;结合二水厂扩建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后,二水厂扩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资源配
置,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