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1—031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发建设”)
与漳州东南花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花都”)签署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由漳发建设承接东南花都位于漳浦县花博园区内的生态餐厅、
小木屋、VIP 包厢装修工程、现代农业活体展示馆(馆内地面、营养
池项目)工程及东南花都至海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的引水管
道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合计 8,875,576.77 元。
鉴于漳州东南花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的下属企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1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关联
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 2 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主体介绍
(一)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阿头
注册资本: 叁仟伍佰万圆整
住 所: 漳州市芗城区县后路后埕 10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总承包,市政工程、空间膜结构工程、装饰
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公路工程的
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开
展经营活动);房地产信息咨询。
截止 2011 年 06 月 30 日,漳发建设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1,668.29
万元,净资产为 3,205.7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05.30 万元,净利润
8.70 万元。
(二)漳州东南花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舜杰
注册资本: 伍仟万圆整
住 所: 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展览服务、花卉种植销售、游乐
园经营(涉及前臵许可审批项目除外);房地产开发。
截止 2011 年 06 月 30 日,东南花都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9,839.03
万元,净资产-238.37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2.19 万元,净利润-776.64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漳发建设与东南花都签署《施工合同》,由漳发建设承接生
态餐厅、小木屋、VIP 包厢装修工程及现代农业活体展示馆(馆内地
面、营养池项目)的工程建设。
1. 工程地点:漳浦县官浔镇花博园区内
2. 合同工期:开工后 60 日历天
3. 合计工程合同价款:2,379,045.77 元
(二)漳发建设与东南花都签署《施工合同》,由漳发建设承接海
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的引水管道工程。
1. 工程地点:漳州东南花都至海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
2. 合同工期:东南花都解决管道沿途有关部门建设批准手续及
管道施工面的土地征用、青苗赔偿等事宜后 60 日历天。
3. 工程合同价款:6,496,531 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
合格标准。
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由漳发建设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材料
和工程设备。
定价政策:参照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6 月份各系统工程招
标情况统计数据为依据,在工程预算造价的基础上交通类的工程下浮
18%、建筑类的工程下浮 11%。
工程结算方式: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当月完成工
程量的 80%;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 90%;③
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 15 日内支付至审核后工程造
价总额的 95%;④余 5%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 30 天内退还。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正
常的工程承建,有利于拓展其现有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011 年 08 月 18 日公司已披露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漳州东南
花都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事项,工程合同价款合计为
9,860,562.57 元。截止公告日,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漳州东南花
都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8,736,139.34 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施工合同的议案进行审核,公司事先已向我们提供了该议案的相
关材料,并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漳州东
南花都有限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
正常的工程承建,符合双方正常经营的需要,且参照漳州市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1-6月份各系统工程招标情况的统计数据为定价依据。会议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且关联董
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⒈ 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⒊ 《施工合同》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