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4-108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川 01 民初 314 号借款合同纠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案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于 2020 年 8 月发现涉及一
起案件(2020)川 01 民初 314 号借款纠纷,原告成都宏祥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祥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西藏发展归还借款本金 25,326,681.84 元及相应利息。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取得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川 01 民初 1 号,法院
判决驳回原告宏祥顺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 年 11月 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川民终 397 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宏祥顺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8 日、2020 年 10 月 14 日、2020 年 10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9 月 25 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5 月 6 日、
2023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2023 年 11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0-104、2020-112、2021-031、2021-103、2021-118、2022-024、2022-048、2023-019、2023-028、2023-044、2023-105 )。
二、本案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
(2024)最高法民申 2151 号《应诉通知书》、《传票》及宏祥顺公司《再审申请书》。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成都宏祥顺商贸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及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甘肃三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三洲实业有限公司、储小晗、李佳蔓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民终 397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法已立案审查。本案定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第二法庭询问。
宏祥顺公司再审请求为:1. 请求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民终 39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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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一审诉求;2.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公告费、鉴定费由全体被申请人承担。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案件的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最高法民申 2151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传票(2024)最高法民申 2151 号;
3. 《再审申请书》。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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