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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2 深市 *ST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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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8

*ST西发: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095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年 7 月 19日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交易将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2024 年 7 月 19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交易
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 公司股票交易前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因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9年 5 月 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西发”变更为“ST 西发”;

    3.股票代码:仍为“000752”;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

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2024 年 7 月 19
日开市起复牌;

    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三、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2023 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公司财务报告显示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同时公
司财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9.3.7 条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涉及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二)
项、第(三)项规定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四、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公司提交的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五、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19年,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3.3.1条(四)的相关情形,公司
股票于 2019 年 4 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条(四)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由于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第 9.8.1 条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
简称“《事先告知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月修订)》第9.8.1 条(八)的规定,公司收到的《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触及上述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它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3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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