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2-06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资金占用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10 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就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规范运行需要,为尽快消除天易隆兴对公司资金占用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盛邦”)决定通过受让债权的方式帮助解决。上市公司与西
藏盛邦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因资金占用
事项对天易隆兴享有的 7,365,468.91 元债权转让予西藏盛邦,转让对价总额为 7,365,468.91元。西藏盛邦已一次性完成转让对价支付,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 7,365,468.91 元得以清偿。
根据协议,西藏盛邦成为天易隆兴新的债权人,上市公司接受西藏盛邦委托继续以上市公司名义向天易隆兴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公司已就(2021)藏 01 民初 30 号民事判决向西
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取得《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
藏民终 147 号)。2022 年 1 月 28 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取得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藏民终 147 号),裁
定撤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藏 01 民初 30 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西藏自
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通过委派律师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诉天易隆兴合同纠纷一案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立案,
案号为(2022)藏 01 民初 22 号。
2022 年 6 月 17 日上午 10 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天易隆兴合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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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案((2022)藏 01 民初 22 号)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公司委派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庭参加了庭审,庭审经过了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法庭询问以及最后陈述环节。本案被告天易隆兴未到庭。公司委派律师向
法庭提交了(2018)川 01 民初 1985 号案件相关卷宗资料、(2020)藏 01 刑初 15 号《刑事
判决书》、980 万转款凭证等相关证据,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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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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