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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2 深市 *ST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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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向公司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3

*ST西发: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向公司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1-102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向公司股东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通过
网络公开信息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于当日向公司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8,099,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5%)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001 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001 号)。限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公司对我局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申请陈述和申辩,也可申请举行听证。逾期即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相关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判断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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