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1-017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2021)川 0107 民初 3251 号票据追索权纠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公司近期发现涉及(2021)川 0107 民初 3251 号票据追索权纠纷,经与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联系,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取得该案传票、建议程序通知
书等资料。公司将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并及时披露该案进展情况。
2、截至公告日,公司 2 个主要银行账户和 2 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
冻结额度为 32,703.8 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 206.47 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本案材料的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西藏发展”)近期发现公司涉及(2021)川 0107 民初 3251 号案件,经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
院联系,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取得(2021)川 0107 民初 3251 号票据追索权纠纷
的传票、简易程序通知书等资料。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瞬赐”)
被告一: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远置商贸”)
被告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
1、请 求 判令 被告 一向 原告 支付 电子 商业 承兑 汇 票( 票据 号码 : 2
30565100010820171102124******)的票据款人民币 3,200,000元及逾期利息 (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2018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为人民币 118,320 元;2019 年 8 月 20 日至
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
计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为人民币 120,822.23 元)。
2、请 求 判令 被告 一向 原告 支付 电子 商业 承兑 汇 票( 票据 号码 : 2
30565100010820171107125******)的票据款人民币 5,000,000元及逾期利息 (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2018 年 11 月 2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为人民币 175,208.33 元;2019 年 8 月 20 日至
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
计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为人民币 188,784.73 元)。
3、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三)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2017 年 8 月 31 日,被告一仕远置商贸与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温金中心”)签订了《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挂牌登记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挂牌登记及服务协议》”),约定仕远置商贸拟通过温金中心交易平台挂牌登记资产支持
收益权产品(产品编号 WJAWB-2017-XZFZ-SYZ -A l 期起)。2017 年 8 月 31 日,
仕远置商贸与原告深圳瞬赐签订了《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承销协议》(以下简称“《承销协议》”),并在《承销协议》的第 5.1 条约定仕远置商贸委托深圳瞬赐代收代付在其温金中心挂牌的“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的投资者本金与收益。此后,前述“上
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共计发行 35,000,000 元,在 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7年 ll 月 8 日深圳瞬赐通过温金中心向仕远置商贸支付了产品投资本金
人民币 35,000,000 元。根据《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票据
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说明书》、《挂牌服务协议》、《承销协议》的约定,仕远
置商贸挂牌的 “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由仕远置商贸持有的电子
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质押担保,质权人为深圳瞬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案外人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三洲公司”)
向仕远置商贸开具了一张票据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票据号码:230565100010820171102124******),并于同日对该票进行承兑
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2017 年 11 月 3 日,仕远置商贸依据《承
销协议》将案涉汇票质押给深圳瞬赐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了背书登记。
2017 年 11 月 7 日,三洲公司向仕远置商贸开具了一张票据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 的 电 子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 票 据 号 码 :230565100010820171107
125******),并于同日对汇票进行承兑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
2017 年 11 月 7 日,仕远置商贸依据《承销协议》将案涉汇票质押给原告瞬赐公
司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了背书登记。
2017 年 8 月 31 日,被告二西藏发展同意为前述汇票提供保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2017 年 11 月 7 日分别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三洲公司通过深圳瞬赐向投资者兑
付了 21,800,000 元的投资本金,目前尚余 13,200,000 元投资本金未兑付。2019
年 7 月 17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川 01 民终 11211 号民事
判决书,确认三洲公司应依据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2305651000
10820171106125******)向瞬赐公司支付票据款 5,000,000 元,仕远置商贸与西
藏发展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产品的投资本金尚余 8,200,000 元未得到法院确认。
上述汇票到期后,深圳瞬赐向承兑人三洲公司提示付款被拒绝,故对上述两
张汇票尚未得到偿付及未被法院确认的部分提起诉讼,行使追索权。
(四)本案开庭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7 日 14 时。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诉讼事项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国投 2018 年 08 月 01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泰康诉西藏发展金融借款合同纠 2018-048 号公告
纷,案号:(2018)京民初 60 2018 年 08 月 30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号 2018-059 号公告
2018 年 11 月 27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2018-099 号公告
2019 年 3 月 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2019-024 号公告
2021 年 1 月 14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2021-007 号公告
2018 年 09 月 04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吴小 2018-065 号公告
蓉诉西藏发展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 年 09 月 06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号:(2018)川 01民初 1985 号 2018-067 号公告
2021 年 1 月 4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2020-002 公告
2018 年 09 月 19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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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0 月 11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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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 月 4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2019-005 号公告
2019 年 2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2019-022 号公告
2019 年 3 月 1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