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15,630,5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锌业股份 股票代码 00075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建平 刘采奕
办公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葫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葫
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 0429-2324121 0429-2324121
电子信箱 hld_xygf@163.com hld_xygf@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7,192,870,089.37 8,537,829,369.35 -1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472,912.94 29,749,393.21 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1,411,450.51 19,807,193.59 8.1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9,860,927.01 537,781,026.98 -31.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5 0.0211 -7.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5 0.0211 -7.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8% 0.99% -0.1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8,691,136,824.88 8,847,737,249.53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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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11,852,321.88 3,580,379,408.94 0.8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6,00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例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59% 332,602,026 0 不适用 0
属集团有限公司
葫芦岛宏跃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74% 205,761,316 205,761,316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李照先 境内自然人 0.67% 10,901,800 0 不适用 0
刘彦 境内自然人 0.43% 6,982,900 0 不适用 0
狄文 境内自然人 0.31% 5,000,060 0 不适用 0
徐忠阳 境内自然人 0.29% 4,608,602 0 不适用 0
李炎 境内自然人 0.27% 4,400,000 0 不适用 0
刘瑞 境内自然人 0.25% 4,081,600 0 不适用 0
郑通韩 境内自然人 0.22% 3,493,414 0 不适用 0
赵子忠 境内自然人 0.17% 2,808,100 0 不适用 0
#易小余 境内自然人 0.16% 2,658,9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中,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上述股东中,#易小余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868,600 股外,还通过信用交
有)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90,3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658,9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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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跃北铜”)根据其《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决定,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 167,687,732.14 元为基础,以现金方
式向公司分配利润 100,612,639.28 元。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宏跃北铜现金分红款 100,612,639.28 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将增加 2024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