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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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
室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孙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910.68万元,截止2023年末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676.91万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71.84万元,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91.42万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91.42万元。
鉴于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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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控制了经营风险, 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进行。
(2)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内部控制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促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
行,强化对重点业务领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提名孙博先生、白杰女士、姜常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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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结果如下:
(1)提名孙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提名白杰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提名姜常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 1、2、3、4、6、7、8 项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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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8 日